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gzk/gz/202605/t20260525_576849.html?sessionid=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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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地人社部门积极会同网信、教育、公安等部门展开落实,汇总梳理了一批2025年以来查处的“招转培”欺诈、非法网络职介、虚假招聘和就业歧视等重大典型案例。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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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战略和健全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自2026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集中纠治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扰乱就业市场秩序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网络招聘秩序,强化网络招聘服务许可制度管理,规范网络招聘类信息发布;集中整治“招转培(贷)”欺诈,重点打击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参与付费培训乱象;着力整治虚假招聘,清理“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等虚假招聘信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问题;依法纠治各类就业歧视行为。
天津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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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提质升级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现代轻纺、现代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新兴支柱产业,加速布局未来制造、未来信息、生命科学、新型能源、未来材料、空天深海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积极培育面向制造业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融合发展载体和联合体,发展服务制造业的创新技术、产品、模式,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制造业能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完成全国两业融合试点建设任务。通过构建制造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业高效协同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891739.html
《办法》体现了4大特色:一是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办法》全面拓宽新业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取消参保门槛,取消外省籍和本省跨市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为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大开参保方便之门,极大增强了制度吸引力。二是首次清晰界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问题。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形式的特殊性,其就业、参保和申领待遇等均没有单位统一管理,需从政策层面给予明确的指引,以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清晰参保和待遇申领的具体年龄条件。《办法》依据国家关于就业年龄和首次参保年龄等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问题进行了明确。三是大力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便利。针对我省个别地市社保费征收方式不同,明确不同地区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申请的机构。此外,还整理归集了账户建立、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补缴续缴、待遇申领等各项涉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现行政策,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明晰政策,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四是有力推动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国家政策明确在内地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居住地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省结合实际,允许其凭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均可办理参保,进一步提高了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便利性,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湾区社会保险发展衔接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印发《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
https://rst.jiangxi.gov.cn/jxsrlzyhshbzt/col/col5115/content/content_2056277453644546048.html
平台企业应按照《办法》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
平台企业缴纳的职业伤害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单独设立职业伤害保障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归集和使用,统一核算和结算。职业伤害保障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北省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https://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605/t20260521_5940739.shtml
《湖北省劳动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办法》明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保障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托湖北省数智人社一体化平台开展劳动保障信用管理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
https://rst.guizhou.gov.cn/zwgk/jdhy/zcwj/202605/t20260519_90185577.html
《措施》聚焦“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这一核心任务,从主体培育、创新赋能、监管保障三个维度提出七项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主体培育。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1~2条,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高端业态项目。实施规上企业培育攻坚;支持设立省、市两级人才集团;对已有规上企业的地区推动在库企业营收年均增长5%以上,对暂未培育规上企业的地区力争年内引进或培育1家及以上规上企业。建立“重点帮扶、临规培育、优强招引”三张清单,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支持各地建强或新建集聚区。
二是创新赋能升级。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3~5条,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人岗智能匹配、灵活用工等新业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培训,完善行业职称评价体系。将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十五五”人才发展和就业促进专项规划,支持贵阳市打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各级人社部门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动态建立“需求清单”与“服务清单”,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主要涉及《政策措施》第6~7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要求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各级发改部门切实承担服务业发展的牵头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认真履行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牵头职责,加强与财政、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青海省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7月启动
https://mp.weixin.qq.com/s/WGqsLHcw-sWGK3it7S6RAQ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税务局等8部门,出台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相关政策,搭建起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框架。试点工作将于2026年7月1日启动。